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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烟花爆竹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安监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同级政府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 督促各县区政府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

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火燃放许可证》的核发,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

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登记手续

市工信局

指导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企业的前置审批

相关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4号)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政字〔2013〕112号)
案   例  
为防治环境污染,某县区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管理,为此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需要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其中,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其非法销售国家和当地政府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从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依法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注册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