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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安监局

负责定期统计分析本市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市公安局

负责火灾事故(森林、草原、铁路、港航、军队及矿井地下部分,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发的火灾除外)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市农业局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国有、集体和个体全部农牧渔业生产单位,由农业机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铁路主管部门

负责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市住建局

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当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市质监局

负责因特种设备本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特种设备爆炸、损毁、失效、缺陷、故障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张家口煤监分局

负责煤矿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每月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相关依据  
1.《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13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安监总统计〔2014〕103号)
案   例  
市安监局对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其中,工矿商贸事故(不含煤矿)情况由市安监局汇总,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情况由市公安厅提供,农业机械事故情况由市农业局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情况由市住建局提供,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由市质监局提供,煤矿事故情况由张家口煤监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