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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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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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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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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
负责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
市发改委 |
负责压减钢铁产能、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等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负责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汽车推广等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市国土资源局 |
负责淘汰工矿企业厂区物料、堆场的扬尘治理和监控,负责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企业等 |
市农牧局 |
负责农村煤炭清洁利用、加快推进农村散煤替代 |
市公安局 |
负责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和限行等 |
市农牧局 |
会同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抓好禁止秸秆焚烧,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督导工作 |
市财政局 |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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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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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考核由环境保护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对设区县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情况打分、评定,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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