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
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配合卫生等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疫情,适时发布健康提示;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
市卫生局
负责指导组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符合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定本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申请,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学校校舍新、改、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