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教育局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学校食品 安全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学校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配合食药监部门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物安全事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指导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堂许可、日常监督、食品安全事件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市卫生局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相关依据  
1.《食品安全法》;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
案   例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配备不足、运转不正常等问题或隐患,督促学校进行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