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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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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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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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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核校车许可申请和接送线路等;建立校车台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市公安局 |
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行驶线路交通秩序,配合交通、住建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审核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市交通运输局 |
指导各县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本辖区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时与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校车服务质量;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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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需要配备校车,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并报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审查后,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校车标牌,按照营运路线接送学生上下学。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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