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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
市物价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物价局

负责建立价格异常波动紧急报告制度,开展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价格预警信息。提出动用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建议;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市发改委

负责组织国家储备物资保障支援、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生产,负责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物资储备和储藏物资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计划的安排

市工信局

负责组织协调煤、油等物资的应急供应

市商务局

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市财政局

提供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

市工商局

依据工商法律法规从严处理违法经营者

市民政局

启动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市农业局

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推进蔬菜基地建设,加大蔬菜种植补贴扶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牵头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市教育局

做好困难学生的价格救助工作

市粮食局

制订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储备

市统计局

负责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的专项统计分析,为政府判断分析形势提供参考依据

市电力公司

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

相关依据  
1.《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冀政传[2010]2号);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字[2010]143号);4.《河北省物价局应对突发价格异动工作预案》(冀价政调 [2004]13号);5.《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通知》(张政传[2010]6号)
案   例  
2011年3月17日上午市物价局监测发现食盐出现抢购苗头,部分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食盐销量出现异常上升,一些超市出现食盐断档,有的经营者出现借机哄抬价格情况。市物价局立即向市政府紧急报告,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商务供销、物价等部门紧急行动,积极采取行动,保供稳价。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引导舆论,物价、工商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对趁机涨价、借难发财者严肃处理。仅用一两天时间就迅速平息了食盐价格异常波动,3月19日起,各食盐市场销售均恢复到突发事件前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