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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
市物价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供排水价格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物价局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水资源费、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中水价格及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制定本市水价调整方案。负责各县区水价管理

市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供水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出价格调整方案建议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负责城市供水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市住市场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相关依据  
《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原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关于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55号);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案   例  
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权分工,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供排水价格;重要的价格政策调整事项,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