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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市质监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质监局

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建立完善检验机构检验监管中心,加强对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及时核查多车检测数据雷同、异地检验业务量过高、引车员检测合格率异常、首次检测合格率过低但复检合格率过高等嫌疑数据;通过网络监控、巡回检查、档案复核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追责,并每月汇总分析,通报同级质量监督部门

相关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号)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1号)规定; 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4〕138 号)规定
案   例  
某法人单位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机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质监部门予以受理,依法许可后,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监部门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负责对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