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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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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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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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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 |
市工商局和市食药局 |
监督管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
市农业局 |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市林业局 |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食用林产品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
市卫生局 |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
市公安局 |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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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规定;刑法(全国人大常会委员长令第五号)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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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在检查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时,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已发霉变质,所使用的食品包装物也存在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对生产发霉变质的食品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将其产品注入市场及餐饮机构的情况通报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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