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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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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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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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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
负责组织本辖区司法鉴定机构获得计量资质认定后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市司法局 |
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的组织、推荐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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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规定;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规定;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4〕114号)规定;关于印发〈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司通﹙2014)47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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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司法鉴定机构经过市司法局推荐参加认证认可,取得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省质监局发放证书后,市质监局对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证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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