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工程建设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竣工结算文件编审单位和有关执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条件,执业行为,工作质量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日常管理
四、监督检查措施
市工程造价站要加强对竣工结算成果文件的管理,对有关执业(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条件、执业行为、工作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活动质量记入信用档案。
五、监督检查程序
自办理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查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更正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即时办理手续。查验合格后处理《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书》
六、监督检查处理
未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该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