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铁轮车、履带车车辆所有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许可材料;
2、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对公路造成损害;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在车辆行驶公路前对方案进行检查;
2、在车辆行驶公路过程中进行监督;
四、监督检查措施
1、查阅许可材料;
2、查看行驶路线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五、监督检查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
2、查阅许可材料;
3、现场查看行驶路线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六、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