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对象
与《支持工业转型发展八项措施》实施有关的领导、科室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支持工业转型发展八项措施》实施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市工信局组成检查组每年一次对八项措施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评审工作。
2、市审计局对获奖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授奖企业进行奖励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工信局每年组织一次自查。
五、监督检查处理
1、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有反映和投诉问题进行必要落实检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