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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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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八)节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后续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节水用具经销商

二、监督检查内容

建设项目是否使用符合节水标准所规定的节水产品,以及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三、监督检查方式

日常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节水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节水产品监督检查方案,并成立检查组,检查组不少于两人;

(二)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等方式,对节水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根据检查情况,督促整改

六、监督检查处理

督促使用单位更换或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上一条 (七)建设项目节水工程“三同时”管理的后续监管
下一条 (九)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的后续监管